当前位置:首页
> 资讯中心 > 企业公告

关于我单位原职工张晓云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9-26 字号:[ ] 分享

兹有:

我单位原职工 张晓云(身份证号:1402**********5321;护照号:E****9776)因个人原因,提出解除劳动合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相关条例,我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。

我单位此前开具的与张晓云相关的在职证明自即日起作废。

 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 

 

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

2024年9月26日





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浏览次数: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